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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侵權責任誰舉證

侵權案例 閱讀(3.02W)
特殊侵權責任誰舉證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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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侵權司法鑑定誰舉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你們主要求賠償,所依據的事實是醫院有過錯,那麼有責任提供證據來證明,其中進行因果關係鑑定得出鑑定結論,應當由你們承擔舉證責任,由你們申請鑑定並墊付鑑定費,如果鑑定意見出來後,再根據責任比例承擔鑑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