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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發帖誹謗鑑定是怎樣的?

名譽毀謗 閱讀(5.72K)

網路發帖誹謗鑑定是怎樣的?

近年來,隨著網路的普及,利用網際網路釋出公民隱私、欠文明甚至誹謗色彩言論的網路誹謗行為時有發生,完全無視法律,將論壇搞的烏煙瘴氣。但是我國目前還沒有一套完整的法律系統來規範網路誹謗行為,由此造成網路誹謗行為在司法認定中面臨諸多困難。那麼,網路發帖誹謗鑑定是怎樣的?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您做詳細介紹。

一、什麼是網路誹謗

網路誹謗是指藉助網路等現代傳播資訊手段,捏造、散佈虛假事實,損害他人名譽的行為。網路與傳統誹謗相比,有其更為鮮明的特性,因為對網路誹謗的管制更容易產生公民言論自由和公民名譽權的價值衝突。

二、網路發帖誹謗的行為鑑定

(一)傳播速度快

這一特點應該是傳統誹謗行為所望塵莫及的,可以毫不誇張的說,藉助於網路手段實施的誹謗行為,其散佈和傳播幾乎是同步的。在網路環境下,基於網路的公開性與共享性,決定了詆譭事實往往一經行為人釋出,即能為不特定相對人所獲知與分享,中間幾乎不存在時間上的間隔。

(二)影響範圍廣

這既是網路傳播速度快的特點所決定的,也由於網路能克服地域性的限制,再加之中國4.2億網民的這個巨大基數,使得網路誹謗行為的影響程度是傳統方式所無法比擬的。

(三)散佈的被動性

也可稱為是一種受眾的主動性。例如,行為人為了發洩對他人的不滿,釋出一些誹謗性言詞到網上。當事人通過在網路發帖的方式,涉嫌網路誹謗,為司法機關所追究相應法律責任,儘管最終處理結果各有不同,但都引起了社會廣泛的關注和討論。

網路誹謗行為的刑事司法認定散佈的主觀目的,但是由於網際網路的公開性,這些言詞也為不特定人所獲悉,再由其競相傳播,從而對受害人產生不良影響。這種情況也應當被視為網路誹謗行為,而這也是傳統的誹謗行為所不具備的。

(四)道德規範性較低

這是因為通過網路手段實施誹謗行為時,行為人的匿名性程度比較高,從而使得行為人在網路上釋出捏造、詆譭事實時缺乏應有的拘束,而常常伴隨著僥倖心理。

在網路上通過發帖子、撰寫部落格、傳送郵件、網上公告、網上發表等方式將捏造事實進行散佈傳播,對被害人名譽造成損害的情形都可認定為構成誹謗行為。網路誹謗行為與傳統誹謗行為既有一致性又有其新特性,但無論從其表現形式還是內在實質上,都是一種侵害名譽權的侵權行為,屬於誹謗行為的範疇,應為道德所不容,受法律所規制。另外,基於網路傳播的特點,網路誹謗行為的侵害資訊的傳播速度快、影響範圍廣、匿名性高、受眾主動性和參與性強,遠非傳統媒體或其他手段所能夠比擬的,因而更容易導致對社會秩序的嚴重危害。

三、網路發帖誹謗的責任鑑定

《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網路使用者、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網路使用者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遮蔽、斷開連結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使用者承擔連帶責任。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網路使用者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使用者承擔連帶責任。

綜上所訴,對網路發帖誹謗鑑定都是先進行行為鑑定,再進行責任鑑定。無論何種誹謗行為,都會有極其嚴重的後果。因此,小編奉勸所以發帖人,淡定些,不要那麼容易激動,也不要對事物耿耿於懷,在言論公開處發表意見要有點涵養和教養。請珍惜和維護一個良好的網路交流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