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損害賠償>公共安全>

在商場受傷墊付醫藥費應該由誰承擔

公共安全 閱讀(8.12K)

一、顧客在商場受傷墊付醫藥費的責任主體

在商場受傷墊付醫藥費應該由誰承擔

我國在關於顧客在商場受傷這一情形中,大多數的時候採用侵權責任法來解決這樣的問題 ,商場作為公共購物場所,應盡到合理的安全保障義務,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如果因商場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顧客摔倒受傷,應承擔侵權責任,顧客墊付的醫藥費就應該讓商場來承擔。但是如果一個成年人在商場受到傷害,其自身也應盡到一定的安全注意義務,故其本人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二、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解釋中的相關知識

各科在商場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也就是商場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的規定。

三、商場的安全保障義務

安全保障義務是一種法律在綜合考慮了在調整商業活動的秩序中設立這種義務的社會經濟價值及道德需要後依據誠信及公平原則確立的法定義務。具體是指商場在經營場所對消費者、潛在的消費者或者其他進入服務場所的人之人身、財產安全依法承擔的安全保障義務。其義務主體為服務場所的經營者,包括服務場所的所有者、管理者、承包經營者等對該場所負有法定安全保障義務或者具有事實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

綜上,是對顧客在商場受傷墊付醫藥費的一系列解答,顧客一旦進入了商場,那麼作為商場這個主體對顧客本身就有著安全保障的義務,商場的安全保障不僅僅關係到自己的商業信譽同時也是關係到自己未來發展的重要戰略方案,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陽江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