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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看對方工資條算侵犯隱私嗎?

財產侵權 閱讀(2.21W)

一、婚後看對方工資條算侵犯隱私嗎?

婚後看對方工資條算侵犯隱私嗎?

是否算侵犯隱私就要看實際的情況;“工資條對每個個體來講,確實是私密資訊,但是否構成隱私要看具體情況,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那工資收入就是共同財產的組成部分,這時候不許對方知道恐怕不行。如果兩人約定實行分別財產制,這時候就可以選擇不告訴配偶”。

二、夫妻一方的工資屬於共同財產嗎?

在夫妻雙方婚姻存續之間,一方的工資是屬於共同財產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三、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包括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引者注:此處十七、十八條即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多數情況屬共有,婚前財產及其它一些符合條件的屬一方所有)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綜合上面所說的,婚後就代表著雙方已經形成了夫妻的關係,對於工資收入就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在沒有任何約定的情況之下雙方都有權利知曉對方的財產,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看實際的情況,夫妻之間就要多協商,這樣才不會引起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