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之間的工資條算不算隱私?
工資條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那你的工資收入就是共同財產的組成部分,這時候不許對方知道恐怕不行;如果兩人約定實行分別財產制,這時候就可以選擇不告訴配偶。
我國現行《民法典》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二、工資是不是個人隱私?
工資是屬於個人隱私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下列行為屬於侵犯隱私權: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裝置,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佈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檔案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係並非法公諸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佈。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佈。
9、洩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範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綜合上面所說的,夫妻只要在續存期間所得到的收入一般都會歸為夫妻雙方共同擁有;只要雙方沒有約定,那麼工資條就只會針對於個人,因此,是否算隱私就要按實際的情況才能確定,只要是屬於共同的財產,那麼在分割時也會各自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