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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歸還遺失物多少錢該如何處理?

財產侵權 閱讀(1.98W)

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丟失東西變得見怪不怪。就像前幾天,小編忙著趕火車,把自帶的杯子遺失在火車站候車廳。在此想長聲哀嘆一句;也不知道我那可憐的小杯子,誰又會給了它新的生活呢。”如果我可以碰見一個特別好的人,把杯子送還與我,我想大概我會感激涕零吧。當然我並不幸運。那麼,對於拒不歸還遺失物多少錢該怎樣處理呢?

拒不歸還遺失物多少錢該如何處理?

我國民法通則第第79條規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隱藏物,歸國家所有。接收單位應當對上繳的單位或者個人,給予表揚或者物質獎勵。拾得遺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飼養動物,應當歸還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費用由失主償還。拾得人與權利人之間法律關係的處理規則是:

一、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拾得人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費用,但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遺失物人發出懸賞廣告,願意支付一定報酬的,不得反悔;

二、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的,應當及時同時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釋出招領公告。自有關部門發出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遺失物歸國家所有。有關部門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使遺失物損毀、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三、拾得人拒不返還遺失物,按侵權行為處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

四、如果遺失物通過轉讓為他人佔有時,權利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或者自知道或應當知道受讓人之日起2年內向受讓人請求返還原物;如果受讓人通過拍賣或向有經營資格的經營者購得該遺失物的,權利人請求返還原物時應當支付受讓人所支付的費用。權利人支付後,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追償。

很多人可能並不是非常瞭解法律知識,經過小編的表述,對於拒不歸還遺失物多少錢,想必大家應該有所瞭解——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拾金不昧一直是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美德,我們作為一個炎黃子孫,要繼續發揚光大。只有這樣,我們的社會才會越來越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