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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對遺失物品不歸還怎麼樣處理的?

財產侵權 閱讀(3.14W)

一般來說拾到者拾到遺失物品應該有義務歸還給失主,因為遺失物品中很可能有極為重要的東西如身份證、手機、銀行卡等,如果真的有拾到者拒不歸還遺失物品,那麼法律對遺失物品不歸還怎麼樣處理的?小編就來給大家好好講講吧。

法律對遺失物品不歸還怎麼樣處理的?

一、拒不歸還遺失物會追查民事責任

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釋出招領公告。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之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權利人懸賞尋找遺失物的,領取遺失物時應當按照承諾履行義務。拾得人侵佔遺失物的,無權請求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費用,也無權請求權利人按照承諾履行義務。遺失物自發布招領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歸國家所有。

將他人財物據為己有,沒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據,應屬不當得利。此外,我國刑法規定,將他人遺忘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且拒不交出的,按照侵佔罪予以處罰。如果拒不交出他人財物,應以侵佔罪提起刑事訴訟。但不存在拒不交出撿拾物的情節,不應作侵佔罪對待,不能認定為犯罪,不能以刑法懲戒,其行為只能由民事法律規範予以調整。

二、拒不歸還遺失物的具體處罰

《刑法》第270條明文規定,拾遺拒不交出者,應處以徒刑、拘役和罰金。為防止拾得他人錢物而拒不歸還,我國刑法設立了“侵佔罪”,凡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他人的遺忘物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拒不交出的行為,就構成侵佔罪,要受到刑事處罰。犯侵佔罪,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其他嚴重情節的要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拾到者應有的義務

1、拾得人拾得遺失物後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

2、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損毀、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遺失物權利人享有遺失物返還請求權,拾得人應當返還遺失物給權利人。

所以,當拾到者撿到遺失物品時還是儘快歸還失主才是正確的選擇。關於遺失物品不歸還怎麼樣處理,失主可以先與拾到者溝通,溝通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訴,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請一個專業律師出面是個不錯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