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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受到侵害時 | 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解決

人身侵權律師解答 閱讀(1.46W)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1.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2.無權佔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3.妨害物權或者可能妨害物權的,權利人可以請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險。
4.造成不動產或者動產毀損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
5.侵害物權,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依法請求損害賠償,也可以依法請求承擔其他民事責任。
上面規定的物權保護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根據權利被侵害的情形合併適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物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