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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未成年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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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未成年如何量刑

從社會廣義認識上講,凡一方以暴力手段或者威脅手段強迫另一方與之發生性關係的行為,都屬於強姦(即如果女性強迫男性與其發生性行為,在多數人看來,也屬於強姦行為)。當被害人因為酒精或藥物或宗教影響等而無法拒絕進行性行為時,與其發生性行為也被視為強姦。而教唆、幫助男子強姦婦女的女子,也可以成為強姦罪的共犯。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強姦未成年人量刑標準

七種情節從重處罰:

1、對未成年人負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未成年人有共同家庭生活關係的人員、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實施強姦、猥褻犯罪的;

2、進入未成年人住所、學生集體宿舍實施強姦、猥褻犯罪的;

3、採取暴力、脅迫、麻醉等強制手段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的;

4、對不滿十二週歲的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嚴重殘疾或者精神智力發育遲滯的未成年人,實施強姦、猥褻的;

5、猥褻多名未成年人,或者多次實施強姦、猥褻犯罪的;

6、造成未成年被害人輕傷、懷孕、感染性病等後果的;

7、有強姦、猥褻犯罪前科劣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