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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強姦未遂如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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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強姦未遂如何判刑?

未成年人強姦未遂如何判刑?

根據刑法規定,強姦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比照既遂從輕減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強姦婦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體分析如下:

(一)把握全案整體和個案的區別,不能“一刀切”

1、對未成年人的強姦案要有整體把握,即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在量刑上,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2、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構成強姦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強姦婦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1)強姦婦女情節惡劣的;

(2)強姦婦女多人的;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4)二人以上輪姦的;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4、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從重處罰。

(二)法定情節和酌定情節的適用情況

未成年人強姦案件應當依法考慮的法定情節有初犯、自首、立功、從犯、脅從犯、未遂、預備犯、中止犯等。應當將法定情節作為確定量刑幅度的主要依據,再考慮酌定情節。既不能將法定情節作為唯一的量刑標準,忽視酌定情節,也不能強化酌定情節而弱化法定情節,應該把二者有機結合起來,終合考慮。

未遂犯是犯罪的一種形態,具體是因為實害結果沒有發生,所以產生了未遂的情況,一般未遂犯相比較既遂犯而言,量刑要輕一些,具體如何量刑,還要根據行為人的主觀等因素考慮,要二者結合才能做出合理量刑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