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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稅漏稅騙稅抗稅

偷稅漏稅 閱讀(2.49W)
偷稅漏稅騙稅抗稅

現實中,不管是公司還是個人偷稅漏稅,這樣的行為顯然都是違法的,而在嚴重的情況下甚至還會構成犯罪。但是,偷稅漏稅罪這是一個俗稱的罪名,應該講我國現行刑法沒有規定此罪名。我國《刑法》第201條規定了偷稅罪,第203條規定了逃避追繳欠稅罪。在認定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對行為人作出的處罰就不是那麼簡單的了,換言之此時對偷稅漏稅行為的處罰是相對比較嚴重的。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如何分辨偷稅漏稅抗稅騙稅

1、偷稅

指納稅人採取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燬賬簿、記賬憑證,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進行虛假納稅申報的手段,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行為。納稅人不申報、申報不實,或者超過定額一定幅度未申報調整定額的,一經查出按偷稅處理。扣繳義務人、委託代徵人採取上述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的,也屬於偷稅行為。

2、抗稅

指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行為。這裡所說的暴力,指對稅務人員實施身體強制,包括捆綁、毆打、傷害等手段,使其不能或不敢要求行為人納稅的情況;這裡所說的威脅,指以暴力相威脅,對被害人實行精神強制,使其產生恐懼,不敢向行為人收繳稅款的情況。

3、騙稅

指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