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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危險駕駛罪是以什麼標準立案的

交通違章律師解答 閱讀(2.96W)
刑法中危險駕駛罪是以什麼標準立案的
律師解析:刑法中危險駕駛罪是的立案標準為:
1、在道路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2、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駕駛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毫克/100毫升的;
3、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4、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