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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刑事處罰辯護 閱讀(2.86W)

危險駕駛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如果就單單觸犯危險駕駛一罪,一般都只是判處剝奪6個月左右人身自由的拘役。當然,如果還造成其他的嚴重損害或者社會惡劣的事件(均觸犯刑法的),那就按照處罰最嚴重的結果,作為量刑標準。

其實危險駕駛罪有四種不一樣的行為。這四種行為都有一種可能性的危害——危害到社會的安寧,破壞公共安全。嚴重的話,就會導致數條甚至幾十、上百的生命永久性消失。這也是為什麼四種行為的量刑標準是一樣的。

危險駕駛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第2張

就個人認為,其實四種行為的危害性程度是不一樣的。例如運載危險的化學用品車輛發生事故和校車超速出事,兩者的危險程度就不一樣了吧。當然,至於那種危害性大,那可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種行為和第二種行為是需要注意的。首先是追逐飆車,現實生活中,大部分都是幾個人約好一起飆車的,這是最常見的情況。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一個人的飆車,這種情況就完全是行為人追求刺激,才會發生的。

危險駕駛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第3張

其次,我們要把酒後駕駛和醉後駕車的區別。這個是看酒精在血液中的含量確定的,這裡舉個例子。如果我們吃兩三顆荔枝或者吃上一塊腐乳,那就會達到酒後駕駛的酒精標準了。倘若是喝上一大杯啤酒或者一小杯燒酒,那就達到了醉駕的標準了。所以,喝酒之後,千萬不能開車。

以上,就是關於危險駕駛一罪的分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