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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社保新政規定的繳納基數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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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慶社保新政規定的繳納基數是多少?

重慶社保新政規定的繳納基數是多少?

重慶社保新政規定的繳納基數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基數簡稱社保基數,是指職工在一個社保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而定。每年1月開始,參保單位應當到辦理參保登記的市社會保險費徵繳管理中心或區社會保險所(以下統稱社保經辦機構)申報下一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二、社保的型別

1、養老保險

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2、失業保險

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3、工傷保險

指國家和社會為在生產、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和患職業性疾病的勞動及親屬提供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4、醫療保險

當勞動者生病或受到傷害後,由國家或社會給予的一種物質幫助,即提供醫療服務或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我國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統稱為職工醫療保險。

5、生育保險

是指通過國家立法規定,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以確保勞動者基本生活及孕產期的醫療保健需要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重慶社保新政規定的繳納基數是是根據員工實際而定的,法律上對於社保繳納是基於實際的社保基數的一定比例來認定的,需要根據不同的社保型別來進行認定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社保部門來進行合法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