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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社保櫃檯補繳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社保 閱讀(2.56W)

社會保險基金每年都呈現出不斷增長的一種狀態和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的日益完善有關係的,同時有很多省份的其他行政單位之間的相互配合,使得民眾不管是出於以後的生活保障不是當下很多棘手的事情都不允許社會保險突然就中斷了的。下面小編要介紹的是在北京社保櫃檯補繳需要準備的材料就是單位的營業執照,工資表和勞動合同等。

在北京社保櫃檯補繳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一、在北京社保櫃檯補繳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職工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應為職工辦理補繳業務。

社保是不能個人補繳的,補繳必須是單位。

1、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

2、《北京市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辦單》;

3、《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4、《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補繳情況表》(表十)(報表一式三份並加蓋公章);

5、“北京市社會保險資訊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生成資料檔案的U盤。

6、工資支付憑證原件

7、勞動合同原件

二、北京補繳流程

單位辦理——已經工作

1、用人單位通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下卸用人單位及職工相關參保資訊匯入本地“北京市社會保險資訊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

2、用人單位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資訊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錄入補繳明細;

3、用人單位補繳錄入完成,匯出補繳報盤檔案並打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補繳明細表》(表四)、《基本醫療保險補繳情況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蓋公章;

4、職工在參保期間,因工作單位變動等原因中斷社會保險關係需補繳近三個月社會保險費時,用人單位可直接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資訊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報盤,並列印相關補繳明細表進行申報。補繳超過三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的,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補繳期間與職工存在勞動(聘用)關係的證明、工資收入憑證,其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的養老保險補繳還需攜帶相關審批材料。

個人辦理——暫無工作

社保是不能個人補繳的,補繳必須是單位。

可以等到找到工作時和公司商量叫公司代繳,但補繳費用需要自己掏單位和個人的全部金額。

針對在北京社保櫃檯補繳需要準備什麼材料的這個問題就給大家介紹到這裡了。在這裡也是先提醒大家一句,在北京是不能自己去辦理社保的補交業務,掛靠的公司或者讓新的用人單位補交社會保險的話,都必須要有社會保險的補交明細,補交申辦單,工資支付的一些原始憑證等這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