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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社保補繳需要什麼材料?

勞動保障 閱讀(1.41W)

吉林市社保補繳需要什麼材料?

一、吉林市社保補繳需要攜帶什麼材料?

補繳材料

1、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密封人事檔案和《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非本市農業戶籍的還需提供《居住證》或《暫住人口資訊登記表》

補繳條件

1、未按規定預繳和在申報期內未及時辦理基數核定及申報繳費的參保單位,市社保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加收滯納金。

2、對因單位欠費原因導致未按期辦理退休手續及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人員,養老金核發按有關規定執行

3、2015年當年達到法定退休或享受待遇年齡的人員,需及時至市社保局補繳保費。

吉林社保”原政策”補繳欠費

社保補繳是指由於某種原因導致社保有幾個月沒有正常繳納,之後又將這些月份的社保補繳上。一般是指當人們想要買房、落戶、辦理退休等需求時,發現社保累計繳納時間沒有達到享受相應待遇的要求,從而需要補繳之前沒有交到月份的社保,以確保可以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

繳社保,一般是針對一些歷史遺留問題;進行參保(補繳);在男60以下。女:50歲以下,社保滿15年。可不必補繳;社保斷繳,是否必須補繳?不一定。對於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社保是算累計的,只要在退休前累計繳納相應的年限,就不需要再進行補繳了,但是在一些城市,如北京、上海、廣州等,購房、買車搖號、子女上學等待遇需要外來居民的社保連續繳納一定時間的記錄,其中有的待遇在計算社保連續繳納時間時,補繳的月份是算作連續的,所以如果中途出現斷繳,可以找代理公司補繳來實現社保的連續繳納。

補繳時效編輯根據《社會保險法》 [1] 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所需材料編輯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1)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工作日即時辦理

辦理費用:

不收費

辦理地點

吉林市豐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社保補繳,是因為某些原因,導致社保的繳納中斷,這樣的情況下應該及時辦理補繳,我們知道,社保是保障我們的生活的,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內容,所以只要出現社保斷繳等情況,就應該及時的辦理補繳。這個一般都是自己自願的,不是法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