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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不履行怎麼處理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1.47W)

當合同相對方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守約方可採取以下辦法予以應對:
1、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對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
2、守約方及時行使抗辯權,避免損失擴大;
3、如違約方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行為已構成根本違約時,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當雙方協商不成時,守約方可通過訴訟途徑,按照合同約定追究對方違約責任,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自己因此遭受的損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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