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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運輸傷害事故的預防措施有哪些?

運輸損害 閱讀(1.63W)

一、車輛運輸傷害事故的預防措施有哪些

車輛運輸傷害事故的預防措施有哪些?

1.車輛駕駛人員必須經有資格的培訓單位培訓並考試合格後方可持證上崗。

2.人員通過路口時,一定要先望,在沒有危險時才能通過。

3.不可在鐵路專用線上行走,更不可推車行走;嚴禁從列車下面通過。

4.定期檢查車輛的各種機構零件是否符合技術規範和安全要求,

嚴禁帶故障執行。

5.汽車的行駛速度在出人廠區大門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振動;在廠區道路上行駛,

時速不得超過20公里。

6.裝卸貨物時不得超載、超高。

7.裝載貨物的車輛,隨車人員應坐在指定的安全地點,

不得站車門踏板上也不得坐在車廂側板上或坐在駕駛室頂上。

二、車輛傷害事故的原因

我國引發事故的主要原因有無證駕車、超載、超速行駛、疲勞駕車、酒後駕車、違章佔道行駛等。據一份交通事故原因統計,1/2是因車速過快造成的;1/3是超載引起的;1/4是因車輛效能、機械故障引起的。而在群死群傷的特大交通事故中,50%是由於車輛超限超載引起的。

車輛傷害指企業機動車輛在行駛中引起的人體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傷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裝置提升、牽引車輛和車輛停駛時發生的事故。

1、行人與車輛不遵守交通規則,爭道搶行,超速行駛;

2、不遵守廠內機動車輛管理制度,無證駕駛車輛;

3、車輛安全行駛制度不落實,車況不良,車輛帶“病”行駛;

4、駕駛員遵章守紀的自我約束力差,行車中精神不集中;

5、因風、雪、雨、霧等自然環境的變化,造成剎車制動時摩擦係數下降,制動距離變長,或產生橫滑;

6、道路條件差,視線不良,指揮人員站位錯誤;

7、行人與車輛不遵守鐵路道口安全規定,搶越鐵路道口。

三、機動車輛傷害事故的分類

1、按車輛事故的事態分:有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出軌和搬運、裝卸中的墜落及物體打擊等。

2、按廠區道路分:有交叉路口、彎道、直行、坡道、鐵路道口、狹窄路面、倉庫、車間等行車事故。

3、按傷害程度分:有車損事故、輕傷事故、重傷事故、死亡事故。

隨著我國經濟水平不斷提高,社會中購買和使用車輛的人數也是日益增加,那麼也可能會造成交通事故的提高,可能會給駕駛員和行人造成生命安全,所以預防和減少車輛運輸傷害事故也變得尤為重要,我們也是可以通過定期檢查車輛質量以及提高駕駛員駕駛能力等方面著手。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