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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工傷處理程式怎樣進行?

工傷保險 閱讀(2.12W)

一、員工工傷處理程式怎樣進行

員工工傷處理程式怎樣進行?

1、發生工傷後,需先去社保局確認單位是否為自己購買了工傷保險。若單位已買工傷保險,可要求單位在一個月內申報工傷;若沒有,則需儘快蒐集勞動關係證據,一年之內申報工傷。

需注意的是,不管單位有沒有買工傷保險,員工都可以申報工傷,這是以後索賠的前提條件。必須注意要在一年之內申報。

很多勞動者認為這個流程太麻煩,但我想說的是,最好按流程處理,因為今後可能會有一些併發症或傷情復發的可能,若現在認定為工傷,社保局存檔了,之後還可以要求賠償。

此外,工傷保險不同於意外保險,有些單位為逃避交納社保的責任,可能只為員工購買意外保險,這是對勞動者很不利的。因為,社保局認定為工傷後,若幾年或很多年後舊傷復發,還是可以要求單位承擔責任。但意外險不可能有此效力。

2、待社保局認定為工傷,且醫療期滿後可向社保局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

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需是社保局指定的鑑定機構,不同於一般的司法鑑定機構,共分十級,最高級別為1級,最低為10級。

很多勞動者會認為鑑定越早越好,但其實不然。因為損害是一定的,早鑑定晚鑑定結果都一樣。但是,很多地方如筆者曾執業的深圳地區是以鑑定那天作為醫療終結期的,若過早鑑定,醫療期內的待遇也將提前終止。

所以,為了自己的健康,建議受傷員工安心接受治療,待身體大致康復後再申請做鑑定。

3、不同的傷情,醫療期也不同。

醫療期內,員工無需上班,單位若有此要求的,員工亦可拒絕。醫療期內,單位需按照員工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待遇發放工資,很多單位提出只發底薪或按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都是不合法的。

醫療期內,員工需住院治療的,最好住院治療。因為,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陪護人員的誤工費都可以要求支付。若未住院,這兩項都比較難以爭取。

4、勞動能力鑑定後,若對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收到結果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重新鑑定。

未評上傷殘等級,只能要求停工留薪(即醫療期內)的工資、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誤工費及醫療費。

若評上傷殘等級,可去社保局辦理理賠手續。

5、理賠事項

在解除勞動關係之前,社保局只賠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若單位未買工傷保險的,由單位賠付。

解除勞動關係後,由單位支付一次性就業補助金,社保局支付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未買工傷保險的,均由單位承擔。

這三項補助金,各省規定不一樣,具體以自己所在地為準。

在工作中的勞動者在受到工傷時,應積極的進行治療保護自身的人身安全。待病情穩定後到相應的工傷鑑定部門,進行相應的鑑定。對自身的賠償問題進行相應的辦理,確保自身的工傷能夠得到有效的賠償,保證日後的生活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