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社會保障>工傷保險>

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怎麼計算?

工傷保險 閱讀(1.83W)

一、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怎麼計算

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怎麼計算?

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至四級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為本人工資85%,三級為本人工資80%,四級為本人工資75%計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傷殘等級被評為五級和六級且企業難以安排適當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二、一次性醫療補助金有多少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至十級傷殘的,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經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計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如下: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除享受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外,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按標準發給傷殘津貼。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除享受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外,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的傷殘津貼僅僅是工傷賠償專案當中的一種,除此之外,工傷職工還關心自己還能獲得哪些方面的賠償。這就需要根據實際造成的傷殘進行計算了。換言之,不同的情況,工傷職工所能獲得的工傷賠償數額是不同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