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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傷殘津貼標準

工傷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73W)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有關工傷津貼的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
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工傷傷殘津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