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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工傷事故後應該如何申報工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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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工傷事故後應該如何申報工傷事故
發生工傷事故後應該如何申報工傷事故
1、發生事故傷害後,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下來後再申請工傷鑑定,最後才能計算賠償額。
2、賠償額是根據以下專案計算出來的:
(一)醫療費。治療工傷所需費用必須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 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
(四) 康復治療費。
(五) 輔助器具費。
(六) 停工留薪期工資。
(七) 生活護理費。
(八)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九) 傷殘津貼。
(十)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十一)喪葬補助金。
(十二)供養親屬撫卹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3、計算出賠償額之後,如果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準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則依據標準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4、《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5、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