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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處理涉外婚姻離婚

涉外婚姻 閱讀(1.72W)
怎麼處理涉外婚姻離婚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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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處理涉外婚姻離婚

涉外婚姻離婚,無論是一方要求離婚還是雙方自願離婚,最好通過訴訟離婚方式由我國法院做出離婚判決。因為,有些國家只承認法院判決的離婚。在雙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法院可以適用簡易程式當場為雙方辦好離婚手續。涉外離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國境內居住的人,不管是對居住在中國境內還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離婚,中國法院都有管轄權。

涉外離婚案件,居住在中國境內的配偶,無論是對居住在中國境外的外國人,還是居住在外國的中國籍公民,提起的離婚訴訟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的中國法院受理,均適用我國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