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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在中國登記的怎麼離婚

離婚 閱讀(1.4W)

(一)雙方能達成合意的解決方式:
1、國外一方能回國,雙方到當事的涉外婚姻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2、國外一方不能回國,國內一方在其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二)雙方不能就離婚問題達成協議的處理。
國內一方將結婚證、公證書、原告身份證、被告身份材料(護照、結婚登記時填寫的申報表等)相關證據材料遞交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經審查立案後,送達應訴通知,擇日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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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十三條

在國內結婚並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