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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涉外婚姻結婚程式

涉外婚姻 閱讀(1.43W)
遼寧涉外婚姻結婚程式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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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的程式

男女雙方符合婚姻法婚姻法的規定,結婚證辦理結婚證辦理的程式,可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一)申請。要求結婚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身份證和所在工作單位或生產大隊出具的關於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專案進行醫學上的鑑定。

(三)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