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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經營管理 閱讀(1.8W)

一、長沙私募基金公司的設立條件

長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1、名稱應符合,允許達到規模的投資企業名稱使用“投資基金”字樣。

2、名稱中的行業用語可以使用“、股權投資基金、投資基金”等字樣。“北京”作為行政區劃分允許在商號與行業用語之間使用。

3、基金型:投資基金公司“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註冊資本按照(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4、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5、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6、基金型企業的經營範圍核定為:非的投資、投資管理、諮詢。

(基金型企業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範圍以外的其他經營專案,但不得從事下列業務:

(1)發放貸款;

(2)公開交易證券類投資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4)對除被投資企業以外的企業提供擔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資基金管理“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

8、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9、至少3名高管具備股權投基金管理運作經驗或相關業務經驗。

10、管理型基金企業的經營範圍核定為:非的投資、投資管理、諮詢。

二、基金公司變更提交材料

1、企業名稱變更核准申請書

2、企業變更(改制)登記(備案)申請書

3、公司營業執照副、公司印與章

4、地址證明,房產證、產權人證明、租房協議

5、公司章程

6、股東會決議

以上就是長沙私募基金公司成立的條件,希望可以幫助到您。私募基金公司的設立對投資的資本有嚴格的要求,比如說管理型的基金公司的註冊資本就不應少於3000萬元。私募基金投資風險較大,在投資過程中,如何控制風險也是投資人不應忽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