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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文書送達方式有哪些?

企業納稅 閱讀(2.38W)

稅務文書是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統一格式的文書,該文書要送到哪個地方以及怎樣送達相信很多人不明白,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稅務文書送達的方式有五種,下面就有小編告訴您稅務文書送達方式及有關規定

稅務文書送達方式有哪些?

一、現行稅務文書送達方式的種類

現行稅務文書送達方式有五種: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公告送達。

目前,我們用的最多的也是最常見的是直接送達,即將稅務文書直接送交受送達人。

當受送達人拒收文書時,可以採用留置送達方式。

在受送達物件數量眾多、成分複雜、分佈廣泛的情況下,採用其他送達方式將很難實現,稅務機關可以依據法律的規定,採用公告送達方式,這樣可以減少直接送達所帶來的不便,節約大量的稅收成本。例如,對核定未達到起徵點的個體工商戶的定額通知書,如果依據《徵管法實施細則》第106條的規定,以公告的形式送達,將大大降低稅收成本,減輕一線徵管人員的工作壓力,提高工作效率。另外,當稅務文書的送達物件無法聯絡,採取前述四種送達方式都無法送達時,也可以採用公告的方式實現送達。例如在非正常戶的認定過程中,對相關執法文書的送達。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  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訴訟文書的,送達人可以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所在單位的代表到場,說明情況,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訴訟文書留在受送達人的住所,並採用拍照、錄影等方式記錄送達過程,即視為送達。

二、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

第一,前提必須是受送達人拒收文書;

第二,採取這種方式時,必須要有見證人併到場說明情況。見證人可為有關的主管部門、基層組織、公安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居民(村民)委員會的單位代表或其它有關人員;

第三,是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拒收理由和日期,並由送達人和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當直接送達稅務文書有困難時,可以採用委託送達方式或郵寄送達方式。委託送達方式,委託有關行政單位或其他單位代為送達。郵寄送達方式,郵寄在受送達物件較多、並且較為分散時可以採用。採用郵寄送達的,以掛號函件回執上註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並視為已送達。

在採用直接送達方式時應該注意幾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應當由本人直接簽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家屬簽收。

第二,受送達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或者該法人、組織的財務負責人、負責收件的人簽收。

第三,受送達人有代理人的,也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簽收。

稅務文書送達方式相信大家已經瞭解了,處理稅務文書有關問題時一定要遵循相關法律法規,按照法律的規定執行,並且注意以上的一些問題。以上就是小編關於稅務文書的問題的解讀。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