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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狀(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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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狀(離婚

起訴狀(離婚)

{子問題開始}民事起訴狀 {子問題開始}原告:姓名 ,性別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區 路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

聯絡電話: 

{子問題開始}被告:姓名 ,性別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區 路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

聯絡電話: 

{子問題開始}案由:離婚糾紛

{子問題開始}訴訟請求:

一、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離婚;

二、請求法院依法判令原被告之子 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向原告支付撫養費人民幣 元,直至年滿18週歲;

三、請求法院依法分割原被告婚後共同財產

{子問題開始}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於 年相識,並於 年 月 日在 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雙方感情一般,育有一子 。

婚前兩人戀愛時間較短,溝通了解不多,雙方沒有充分了解就倉促結婚。婚後原告發現與被告在世界觀、價值觀、人生觀上均有巨大差異。被告自小生長在一個不和睦的家庭,其父母長期分居,經常吵架。原、被告生活不和睦,因被告性格孤僻,言行暴戾冷漠,長期不理睬原告,原告主動找他說話,他經常是連看不看原告一眼,還會粗暴地罵:“滾蛋、滾一邊去”。被告易怒,且經常對女方謾罵、威脅、屢次進行家庭暴力,語言粗俗低劣、變態低階,經常辱罵雙方的母親,多次毆打女方和女方母親。被告對原告及家庭沒有責任感,多次無理地要求原告養著他,被告住在原告家裡,從不承擔家庭開銷。被告婚後多次出軌,自結婚到現在,被告一直以未婚身份在公共媒體徵婚,偽造虛假身份,欺騙數十名未婚女性,更甚將其中部分女人帶到原告家中發生性行為。被告的行為嚴重影響了夫妻雙方感情,再加上雙方感情不和,長期分居,現在夫妻關係已完全破裂,夫妻關係名存實亡。

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特向貴院具狀起訴,要求判決離婚,並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依法公正判決。

此致

民法

具狀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