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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重組法律服務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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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重組法律服務合作協議

資產重組法律服務合作協議

{子問題開始}資產重組法律服務合作協議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甲方:{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乙方: 律師事務所

{子問題開始}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並遵循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基本原則,甲方擬在債權收購及資產打包出售領域與乙方進行法律服務合作。雙方在友好協商並達成一致共識的基礎上,訂立協議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子問題開始}第一條 {子問題開始}合作基礎

鑑於甲方是一家在中國境內成立的專業資產管理機構,擁有卓越的金融服務團隊,在資產管理和專案融資方面具備為客戶提供整合解決方案和金融創新服務能力,經營範圍涵蓋:企業資產管理、企業管理服務、社會經濟資訊諮詢服務、諮詢與調查等,公司致力於為高淨值客戶提供企業資產管理和家族資產管理專項業務。

乙方是一家擁有專業金融業務律師團隊的優秀律師事務所,在資產管理、投資管理、投資顧問、股權基金管理等金融領域能夠為客戶提供事前風險防範、事中安全控制和事後補救追償等法律服務,可以為金融機構、大中型企業提供融投資架構方案設計及法律風險管理服務,為企業家朋友提供境內、外財富管理及傳承的法律服務,為參與國家“一帶一路”戰略的企業提供海外投資及併購重組的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認可彼此在金融領域的專業服務能力,在金融債務重組、不良資產處置、資產管理盡職調查等業務方面有著共同的志向,為了更好的優勢互補、增強雙方的服務能力,雙方願意建立全面的戰略合作伙伴關係。

{子問題開始}第二條 {子問題開始}合作事項

1、乙方對甲方已經收購或者即將收購的債權進行巨集觀上的盡職調查,出具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2、乙方協助甲方對相關債權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查,出具法律意見。

3、根據甲方的需要,由乙方代甲方向相關當事人出具律師函。

4、在甲方確定收購或者出售方案的基礎上,由乙方協助甲方擬訂債權收購及資產出售的合同文字。

5、乙方對甲方債務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或者其他債權擔保進行審查,對擔保物或者擔保人作出風險評估。

6、乙方代理甲方不良資產清收的訴訟業務。

7、其他非訴與訴訟業務。

以上各項合作事項具體細則,甲乙雙方將根據合作業務涉及的客戶物件、標的金額、合作方式等另行協商約定。

{子問題開始}第三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乙雙方應相互維護對方的聲譽,不得作出詆譭對方聲譽、影響雙方團結等任何損害對方利益的行為。

2、甲方需認真地向乙方代理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合作,依委託合同所收代理費用不予退還。

3、乙方律師有責任根據事實和法律維護甲方合法權益。在接到甲方和對方當事人依法送達的通知後,按時參加有關活動,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為甲方的檔案資料、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保守祕密(詳見第五條保密條款)。

4、在業務合作過程中,涉及訴訟與追償案件的情況,關於費用承擔、收益分配等具體的權利義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子問題開始}第四條 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為 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合作期限屆滿後,雙方如欲繼續合作,應當在期限屆滿前30日內協商另行簽訂合作協議。

2、雙方合作期間,任何一方發生股權變更、法人變更、辦公場地變動、負責人及其他工作人員更換等情形,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持續性和有效性。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第五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及其參與本協議專案的所有人員對本協議專案資訊及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2、以下內容屬於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資訊範圍,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予以嚴格保密並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1)甲乙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合作過程中提供的全部資料及在本協議服務過程中接觸和了解到的對方的全部情況和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協議雙方成員資訊,債權債務資訊,訴訟資訊,審計評估資訊或意見,業務往來中涉及到的相關公司主體資格資訊,資信資訊,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資訊,資產管理的規劃設計等資訊。

(2)甲乙雙方所作出的盡職調查報告、法律意見書、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

(3)甲乙雙方為完成合作即將或已經草擬和簽訂的一切協議、合同、備忘錄等,合作過程中各方往來函件、會議記錄、談判內容等。

3、甲乙雙方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對應保密資訊予以保密,避免保密資訊被不當披露或使用。任何一方若發現對方有濫用或者誤用應保密資訊的情況,應及時將該情形書面通知對方。

{子問題開始}第六條 違約責任

雙方在合作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除承擔守約方相關經濟損失和自身的法律責任外,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賠償為追究對方違約責任所支出的律師費、訴訟費、交通費等實際支出費用。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發生爭議時,雙方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第八條 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