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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協議(還款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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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重組協議(還款協議)

債務重組協議(還款協議)

還款協議

編號:GC-BJ-**

甲方:{子問題開始}新疆***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烏魯木齊經濟開發區****

乙方:{子問題開始}**,{子問題開始}身份證號**,住北京市朝陽區**。

鑑於:

3、{子問題開始}連帶責任保證人**於:2018年6月4日去世,乙方**為**之子,願意為其母親**代償本案擔保債務。

第一條債權債務確認

截止2016年12月21日,甲方對{子問題開始}**({子問題開始}連帶責任保證人**、北京**有限公司)的債權總額為3,025,105.21元, 其中: 本金2,419,008.10 元,利息606,097.11元(截止2016年12月22日以後的利息按判決書和借款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保全費5000元,案件受理費18553元。)

第二條債權債務清償內容

雙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支付完畢人民幣{子問題開始} **(小寫**元)後,甲方免除乙方母親{子問題開始}**的擔保責任,放棄在{子問題開始}**{子問題開始}的遺產範圍內追償其債務,雙方債權債務關係了結。

第三條清償期限及方式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_3 日內將第二條約定的清償款項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銀行帳戶:

{子問題開始}開戶名{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子問題開始}有限公司

{子問題開始}開戶帳號{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開戶銀行{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中國民生銀行{子問題開始}**{子問題開始}分行營業部{子問題開始} 

2、其他約定:乙方還款當日內,應把“轉賬憑證”影印件發給甲方代理人北京市**律師事務所一份。

第四條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地履行付款義務的,自逾期之日起,應以本金2,419,008.10 元及相應利息為基準按日向甲方承擔逾期金額千分之_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的,甲方有權按本協議第一條確認的金額向乙方追索全部債權,並恢復本案的強制執行。

第五條 其他 

1本協議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待乙方履行全部付款義務後,甲方不遲於1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相關執行案件“同意結案”的報告,並向乙方提供相關債權轉讓材料,由乙方申請法院解除對**房產的查封,甲方予以配合。

3本協議各方均確認其充分知曉並理解本協議中全部條款的實質含義及其相應的法律後果,並基於此種理解,簽署本協議。

4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壹份,甲方的代理人北京**律師事務所、執行法院各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捺印):

授權代表: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簽約地點:北京市朝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