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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請書(未籤書面勞動合同)
申請人:孫*
被申請人:上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申請事項: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2018年7月1日至4月17日雙倍工資差額77517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2018年7月1日入職,擔任店長職務,月薪約8000元。4月17日申請人離職,在職期間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故申請人依法提出申請,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在職期間的雙倍工資差額,望裁如所請。
此致
松江區勞動人事與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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