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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待遇結算單怎麼記賬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9.58K)

工傷保險待遇結算單怎麼記賬

一、工傷保險待遇結算單怎麼記賬

把票據影印入帳:借 其他應收款-工傷保險 貸 現金,發票交給社保局,收到賠償款借 銀行存款 借 管理費用-福利費 (賠償差額)貸 其他應收款-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待遇的給付內容具體有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工傷賠償中的賠償款是由工傷保險基金與用人單位給付,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給付。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鑑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 的規定追償。

綜上所述,公司應該給每一個員工購買相應的保險,這是對每一個勞動者的基本保障,當然如果在工作中受到工傷的那麼工傷保險就會作出相應的賠償,而勞動者進行工傷鑑定後得到的結果,公司也應該按照標準進行工傷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