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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工費與停工留薪期工資可以同時主張嗎

工傷賠償標準 閱讀(3.18W)

誤工費與停工留薪期工資可以同時主張嗎

一、誤工費與停工留薪期工資可以同時主張嗎?

可以,在誤工費與停工留薪期工資競合時,如果已獲得誤工費賠償,依就高原則,可就停工留薪期工資與誤工費的差額部分可申請賠(補)償。

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據此,職工治療工傷休息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原工資標準向職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權導致職工工傷的,根據《侵權責任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職工既可以向侵權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權賠償,也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根據上述規定,當工傷待遇與民事侵權產生競合時,除工傷醫療費用外,法律不禁止工傷職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後再獲得民事賠償。《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沒有規定第三人侵權造成工傷的,應當扣減第三人賠償的誤工費,因此職工在已經獲賠誤工費的情況下,仍有權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資。

二、誤工費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根據上述規定,誤工費賠償金額的計算,其計算公式可以表述為:

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1)關於“誤工收入”的確定。因受害人工作情況的不同,收入的確定,又分成2種情況:一種是在有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另一種是在無固定收入的情況下,如何確定其收入以及因誤工而減少的收入。

(2)關於“誤工時間”的確定。誤工時間分為非持續性和持續性。非持續性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收入。

三、停工留薪期期限有多長?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簡單來說,誤工費和停工留薪期不是不可以同時主張,但是,被侵權人在這個過程當中要做的事情比較多,既要確定了侵權人的責任,又要同時開始準備工傷認定。所以,過程中也最有可能發生公司或侵權人相互推脫責任的這種狀況。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