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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履行怎麼辦

房屋買賣合同 閱讀(1.15W)
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履行怎麼辦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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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怎麼辦

購房買賣合同無效怎麼辦?一般情況下,都是由開發商的原因導致合同無效,因此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購房合同的解除可能會對購房者造成一定的損失,房屋買賣合同成立並實際開始履行後,房價大幅上漲,升值部分的數額不僅是完全可以確定的,而且已為買受人實際享有。

我國法律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購房買賣合同是房屋交易雙方簽訂的最具法律效應的檔案之一,因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足夠仔細、謹慎,最好將開發商所做的承諾都寫進合同的附件中,若日後產生糾紛可以直接作為證據。而在簽訂相關合同的時候,也要避免出現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