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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要哪些條件

勞動合同律師解答 閱讀(2.75W)

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不能隨意為之,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則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須支付經濟賠償金。具體而言,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須符合以下要件:

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要哪些條件

(1)用人單位有合法具體明確的錄用條件;

(2)錄用說明書要事先公示或告知;

(3)不符合錄用條件須有證據證明;

(4)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須在試用期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