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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有什麼型別

勞動合同律師解答 閱讀(2.83W)

勞動合同的型別分為以下三種:

勞動合同有什麼型別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這種合同就和我們常說的勞務合同很像,工作完成了,勞動合同也到期了。

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種合同就是沒有固定到期時間的合同。

三、固定期限的合同。固定期限的合同就是說有明確起始日期和結束日期的合同,比如2011.1.1至2011.12.31的合同,2011.1.1就是起始日期,2011.12.31就是終止日期,而合同期限就是一年,也就是說合同到2011.12.31日就自動終止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