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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辭工勞動法是如何規定扣工資?

工資福利律師解答 閱讀(3.13W)
急辭工勞動法是如何規定扣工資?
律師解析:急辭工不可以扣工資。
急辭工不可以扣工資,不過要是提前辭職走人,不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從而給所在用人單位造成了經濟損失的,這種情況下單位可以要求做出賠償。若是勞動者正常辭職,用人單位剋扣工資是違法行為。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