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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辭工扣50%工資合理嗎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24W)

急辭工扣50%工資不合理。勞動者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即離職的,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應當賠償由此給用人單位造成的損失。但用人單位需承擔損失的舉證責任。對確實造成損失的,可以從工資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當月工資的20%。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急辭工扣50%工資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