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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可以開除嗎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閱讀(1.73W)

不可以。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法》以及《勞動合同法》對女職工的勞動權益實行了特別保護,用人單位對懷孕的勞動者降低工資甚至解僱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法律對女職工的勞動權益有特別保護:對於一般的職工,如果患病或者負傷,只要不是工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之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單位可以辭退;如果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崗後也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可以解僱;另外,單位由於經營困難或外部經濟原因還可以裁員。而這幾種情況,對於在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女職工,通通不適用。但是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勞動者存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情形之一,即便是孕婦,用人單位同樣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六十一條
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懷孕可以開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