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糾紛解答>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補償

勞動保障律師解答 閱讀(2.21W)

公司要登出,企業員工通常有如下處理方法:
1.無合法理由辭退,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滿六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以離職前近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
2.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3.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

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