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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解除勞動合同 | 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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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除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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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解除的經濟補償

你好,關於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

就你的問題勞動合同解除的經濟補償,為你做出以下解釋:

一、什麼是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我國法律一般稱作“經濟補償”,法國《勞動法典》稱為“辭退補償金”,俄羅斯《勞動法典》則稱為“解職金”。我國勞動法、1994年勞動部發布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以下簡稱《經濟補償辦法》)等規定了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該按照一定標準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額的經濟補償金。

二、2018年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經濟補償金一覽表

解除和終止    條件    期限    經濟補償金

協商解除    單位提出    不論何種型別的勞動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條件,都可以協商解除    無要求    需支付

員工提出    無要求    不需支付

單位解除的情形    即時通知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    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    隨時    無需支付

嚴重違紀    隨時    無需支付

造成重大損害    隨時    無需支付

兼職,對本職工作有嚴重影響或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隨時    無需支付

欺詐、脅迫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訂立勞動合同    隨時    無需支付

被追究刑事責任    隨時    無需支付

預告通知解除(非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    提前30天或支付一個月工資    需支付

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崗後仍無法勝任的    提前30天或支付一個月工資    需支付

勞動合同無法履行且無法達成變更勞動合同協議的    提前30天或支付一個月工資    需支付

裁員解除    破產;經營困難;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履行法定程式後可以裁員    需支付

員工解除的情形    提前30天通知解除    不論何種型別的勞動合同,也不需要任何條件,勞動者都可以提前30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    提前30天通知    無需支付

提前3天通知解除    在試用期內    提前3天通知    無需支付

隨時通知解除    未提供約定的勞動保護和條件    隨時通知    需支付

未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隨時通知    需支付

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    隨時通知    需支付

規章制度違法損害勞動者利益    隨時通知    需支付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訂立勞動合同的    隨時通知    需支付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隨時通知    需支付

無需通知立即解除    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立即解除,無需通知    需支付

違規違章強令冒險作業    立即解除,無需通知    需支付

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期滿的    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的    需支付

用人單位降低勞動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    需支付

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    無需支付

勞動者開始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無需支付

勞動者死亡、或被法院宣告死亡或失蹤的    無需支付

單位被宣告破產    需支付

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需支付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無需支付

不得解除或需逾期終止的情形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在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