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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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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協議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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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如何補償

公司要登出,企業員工通常有如下處理方法:
1.無合法理由辭退,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超過六個月不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滿六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以離職前近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
2.公司與你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作為補償金。
3.若員工主動提出離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