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 方:公司
乙 方: (員工工號: )
_______乙__ ( 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____甲_____( 方)於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法或勞動管理的有關規定),從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甲方自願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為:____按月支付每月1000元,直至支付到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勞動合同解除之日止公司按規定依法為乙方繼續繳納三金,其中員工本人應 承擔的部分由公司從按月支付的1000元補償金中代為繳納。
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勞動合同解除之日止,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工資、補貼或獎金等,乙方也不 再履行勞動義務。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二、單位不同意如何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勞動者依法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首先,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工資。
第三,單位應當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者,否則應當支付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作為代通金。
第四,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五,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經濟賠償金,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
第六,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時,要簽署補償協議,要寫明補償的金額。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不同意,員工只需要提前一個月,向單位提交書面的離職報告,一個月之後,不再需要經過單位的同意,可以直接辦理離職手續,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