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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怎麼解除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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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怎麼解除勞動關係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如何提出解除勞動關係

你好!正常情況下辭職是要提前一個月,如果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是不用提前的。你可以以38條規定,以用人單位未為你購買社保為由提出辭職,屆時主張未購買社保的經濟補償金半個月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如果用人單位不予以支付上述款項,可以去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但一定要有證據證明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