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合同>其它勞動合同>

沒有籤勞動合同公司不給交社保嗎

其它勞動合同 閱讀(1.9W)
沒有籤勞動合同公司不給交社保嗎

勞動保障是指以保護勞動者的基本權益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和行為的總和。勞動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對勞動關係調整的法律制度。勞動保障的內容是主體的獨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質利益。主體的獨立人格是獲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獨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實現物質利益的前提。勞動保障首先要確立和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獨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公司不給交社保不籤勞動合同怎麼辦

公司不給交社保不籤勞動合同職員可以不與其建立勞動關係,若已經是單位的職員,以單位不繳社保為由以書面形式向單位提交辭職書,可馬上走人。並可主張單位為你補繳社保,主張單位支付你工作每滿一年1個月工資經濟補償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05)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