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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沒簽勞動合同也沒有購買社保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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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沒簽勞動合同也沒有購買社保怎麼辦?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也沒有購買社保怎麼辦?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也沒有買社保,可以要求籤勞動合同,補繳工作期間的所有社保,離職可要求公司經濟補償金。

1.要求籤勞動合同,且從建立勞動關係起已超過一個月,可以主張公司簽訂勞動合同,並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從工作第二個月到第12個月的雙倍工資,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可以獲得11個月的雙倍工資賠償。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求補繳工作期間的所有社保。如不補繳就用現金折算。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解決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組織不能補辦導致其不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因,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故可向人民法院提訴訟訟,要求用人單位予以賠償。

3.離職要求公司給經濟補償金。按每工作一年賠償一個月補償金,不滿6個月賠償0.5個月工資,滿6個月也算一個月工資。具體按照實際工作時間來計算。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也沒有買社保,可以要求補籤勞動合同,補繳工作期間的所有社保,離職可要求公司給經濟補償金。

二、投訴公司證據材料包括什麼

(一)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三)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四)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員工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五)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一定要在錄音材料裡面體現,否則,法院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六)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在公司上班。

(七)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綜上所述,公司僱傭員工進行工作,就必須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且社保必須在員工來工作的三十日之內為其繳納。繳納基數根據工資來進行計算,且每月必須要讓員工知道繳費的明細與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