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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沒有給員工買社保處罰規定

社保糾紛 閱讀(2.81W)

一、企業沒有給員工買社保處罰規定

企業沒有給員工買社保處罰規定

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有權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社保機構有權對不辦理社保登記的用人單位及負責人直接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外地戶口如何辦理社保

本地戶口,可以通過戶口所在地社保局或單位交納社保;而非本地戶口,只能通過單位方式參保了。外地戶口需與當地的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為職工辦理社保,或屬於個體工商戶的情況下才可辦理參保手續,不能進行個人參保。

同時,社保辦理和續交有兩種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轉移關係即可,其參保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二)或者以單位方式參保或續交。而是外地戶口,只能通過單位方式購買社保。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