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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監察大隊和勞動仲裁區別是什麼

勞動仲裁 閱讀(1.15W)

勞動監察大隊是隸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事業單位,具體承辦局各執法單位提請需要實施行政處罰案件

勞動監察大隊和勞動仲裁區別是什麼

勞動仲裁一般是勞動局裡面設定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所處理,按照法律的規定,勞動爭議案件首先必須進行勞動仲裁,雙方對仲裁結果不服,符合特定條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無效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