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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歸哪個部門管

勞動仲裁 閱讀(3.03W)

勞動仲裁部門歸勞動局管,勞動局歸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職責是;
1、做好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處理用人單位因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2、處理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3、處理因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而發生的爭議,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故意;指導街鎮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4、做好本轄區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和與之形成關係的勞動者,對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進行鑑證。
5、負責本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勞動者,對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進行鑑證。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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