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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仲裁部門在哪裡

勞動仲裁 閱讀(1.94W)

勞動仲裁部門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或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仲裁委員會。

關於勞動仲裁部門在哪裡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八條勞動合同履行地為勞動者實際工作場所地,用人單位所在地為用人單位註冊、登記地或者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用人單位未經註冊、登記的,其出資人、開辦單位或者主管部門所在地為用人單位所在地。

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管轄。有多個勞動合同履行地的,由最先受理的仲裁委員會管轄。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管轄。

案件受理後,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發生變化的,不改變爭議仲裁的管轄。

綜上我們可以知道,申請勞動仲裁,可以向勞動者工作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

勞動仲裁所需材料

申訴人是員工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

(2)申訴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人數提供);

(3)申訴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

(4)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定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律師事務所派出的執業律師,應提供執業律師的證件影印件:如委託人的代理人是公民,應提供與委託人簽訂的不收費代理協議書,以及代理人和委託人之間的關係的法律資料;

(5)被訴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

(6)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書等。申訴人提交證明材料時,應附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稽核後退回原件;

(7)《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申訴人屬集體爭議的,請提交如下材料:除提交第一類(1)至(7)項資料外,申訴人需推薦3或5名員工代表,並提交員工代表名單以及全體員工簽名表,其中屬欠薪的集體爭議案件,申訴人還需提交用人單位拖欠員工工資的人員名單和拖欠餘額表。

申訴人是用人單位的,請提交下列材料:

(1)被訴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2)申訴人與被訴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與第一類第(6)項要求相同);

(3)《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託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影印件;

(6)《提交證明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是學要攜帶好相關的資料的,首先就是要準備好勞動仲裁的申請書。以及相關的證據資料,這樣子勞動仲裁委員會才能夠決定是否受理。